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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将为维权行动付出沉痛的代价,遇上这样的老板是你的悲哀,我相信全国的大部分给私企打工的劳动者都在这种悲哀中,劳动监察部门没有监察力度,虽然由...
劳动监察部门管辖的是没有争议的劳动纠纷,比如工资拖欠,有争议的劳动纠纷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结果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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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4、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人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部门,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是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可以先拨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
第 一、明确区分举报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举报制度和投诉制度。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第 二、通过快速有效方式进行举报。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如可以拨打本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劳动保障服务网站等便捷的方式进行举报。 第 三、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详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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