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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中,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特点以及人身依附性,使得资强劳弱的特点十分明显,因此公权力必须介入以保护弱势...
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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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补偿要分情况讨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来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来的,则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可以部分解除,只要该合同阅读的履行义务是可以分割履行的,并不是相互依存的,部分解除合同是的生育部分依然可以有效履行的,就可以对该合同的部分内容予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公司提出并与您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十四十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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