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除商品房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 有些时候开发商延期交房并不是由于自身原因,而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就属于可以免责的范围。 一般来说,延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然原因,如洪水、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灾害事故; (二)政府行为,如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 其中,和大家密切相关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例如最近新出的房产限购令等。此时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 (三)社会环境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商品房延期交付一般不可以延期交尾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延期交付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延期交房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人员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延期交房的行为。首先,住宅交付时间的认定:开发者认为住宅交付使用是购买者直接占有住宅,也就是通称的交付钥匙,购买者认为住宅交付使用不仅包括住宅的占有,还包括住宅所有权证明书的交付。1、当事人未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卖方占有房屋转让的是交付钥匙,即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搬迁房占用,还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搬迁登记的,卖方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