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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房地产拍卖不是房屋所有人直接进行房地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委托拍卖,拍卖还应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进行房地产交易,这是委托交易必...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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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法院拍卖的房屋后,法院发行裁定书,裁定书上明确记载该房屋是谁所有,拍卖取得的所有者带着裁定书的身份证户籍簿等资料向住宅管理局办理户籍手续,缴纳相应的税金即可。法院拍卖房屋的流程如下:1、向住房管理局检查被执行人的住房所有权。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格。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时,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格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7、如果二次拍卖仍然失败,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次降价拍卖。对于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拍卖房产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那么,拍卖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拍卖前,查封房屋;拍卖前,评估房屋;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可以拍卖三次)。 一、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二、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四、拍卖 1、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2、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 (1)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2)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3)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以上就是“拍卖房产的流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阅读。
法院拍卖破产企业资产,由破产资产管理人向拍卖公司委托,由拍卖公司在报纸或网络上公告。企业破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宣告企业不能清偿其债务,并依法对其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的法律程序。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经债权人会议与和解整顿等程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是宣告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偿还债的标志性法律文书因此,拍卖企业在接受委托拍卖破产企业资产时必须将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作为重要证明性文件列入委托合同的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后,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实际上继续行使企业的民事权利,清算组组长实际上行使企业法人代表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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