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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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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院拍卖房产过户,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需要提交的证件有(原件): 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地税完税证明;契税证明。
第一、接受拍卖委托。在这一阶段,委托人将有意要拍卖的房产明确委托给拍卖行,双方签订委托房产拍卖协议,对委托拍卖的标的物达成基本意向。委托人在委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 第二、拍卖房产标的的调查确认。拍卖行对房产委托人提供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房产证明材料等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还必须对房产进行现场勘查。 第三、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经调查确认后,拍卖行认为符合拍卖委托条件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必须符合《拍卖法》的要求。委托拍卖合同中要对拍卖房地产的情况、拍卖费用、拍卖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加以明确。 第四、房地产拍卖底价的确定。拍卖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与分析,必要时请专业的房地产估价人员对拍卖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委托方共同商谈,最后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第五、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拍卖行一般要在拍卖日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前登报或通过电视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拍卖房地产的信息,拍卖行要对公告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组织接待竞买人,向竞买人提供资料,审查竞买人资格,收取保证金,完成竞买人登记。 第六、现场拍卖。拍卖行、竞买人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以正常的拍卖顺序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竞拍。最后若竞买的最高价超过底价,有拍卖师击槌成交,应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 第七、产权过户。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法院拍卖车辆流程具体如下:1、评价价格评价是拍卖的先决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价完成后,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价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偿还给申请执行人。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几个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几个规定)和最高院的统一由法院技术所委托的规定处理。4、发表公告和展示目标的拍卖机构受到法院委托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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