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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继续贯彻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精神,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在财税[2010]121号中重新进行了明确。对...
对于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营改增)政策,对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限额征收增值税或者减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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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优抚对象租公租房应优先
目前,持有残疾证的居民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1)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500元;(2)在低保基础上对家庭贫困残疾人给予特殊贫困补贴600元;(3)特困残疾人大病救助(4000-5000元);(4)对残疾人给予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
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重残补助金或低保,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补助,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执照减免手续费;自己创业的残疾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金奖励;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可以申请创业贷款贴息;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可免交保障金;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也可减免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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