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一)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二)因赠与、继承、买卖、交换、分割、拆迁地上建筑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或者更改登记手续:(一)因土地被征用、调整引起土地所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注销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注销的时候必须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只要条件符合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所以,土地使用证是成为购房者最重要的证件,不管是注销还是变更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走。
办理住房权利变更登记的部门是当地住房管理局,根据各地住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也不同,以下意见可供参考,具体可向当地住房管理局详细咨询。新建、翻新扩建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购买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权利证的赠与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证和权利证的交换的房屋,必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和权利证的继承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和权利证的房屋分析,分割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割的房屋如果证件不全或房屋产权不清楚,房租管理部门可以暂缓登记,等条件成熟后再办理。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的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