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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2022-03-12
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补偿应当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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