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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依照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解读】:本条新增加了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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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没有溯及力的,07年前的保险应该还是单位来买,但现在人已经去世,你现在是想要干什么呢?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以相关费用是可以要 劳资双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没有约定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很难证明也就是说从入职开始双方就建立起事实劳动关系没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实际工作的第二个月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工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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