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中的高温工种,是指国家标准《高温作业分级》GB/T中的第四级高温作业。附:...
公司员工的工资基本分为三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基本工资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温费标准《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一、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二、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如果企业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这是不合法的。企业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应向劳动者提出变更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岗位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协议应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变更的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9人已浏览
574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