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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工伤条件的必须申报,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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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应该优先由单位申报。工伤是由公司申报还是个人这件事情,单位未在工伤后30天内申请的,个人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向社保或单位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单位签字盖章,带上工伤事故报告、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就诊时医院开的临时疾病证明书,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认定书一式两份,一份单位保存,一份个人留存。待伤情治疗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六条规定,这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期间是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设置,是对法定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一种要求,也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法定责任。用人单位负有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这是一个程序性的义务,而不要求单位对该事故做任何定性和判断。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义务而导致职工个人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负有支付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是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发生的,因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是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妥。其他在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等,则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即可申报;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只是不能向社会保险部门工伤保险基金申报理赔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自行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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