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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签两年合同,到2010年3月份到期,至今没有续签合同,当然可以申请赔偿,但各地的判决结果不一样,还有看你单位有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交...
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意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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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违法用工情况,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随时辞职,并且可以要求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要求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你的事情应该适用劳动合同法。2、如果公司是违约解除,应该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如果是你们协商解除,那么公司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额外经济补偿金,因为公司已经支付了你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支付的数额是错误的,没有按照底薪8成支付的说法。同时纠正一下,你依据的应该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而不是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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