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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十五天至四十二天的产假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
一、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当批准休假。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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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怀孕期间请病假的最长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员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发工资。 女职工怀孕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间: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计算为劳动时间。分娩日期:98天(产前15天) 难产15天 多胞胎15天(每生15天) 晚婚晚育夫妻一方可申请30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目前我国并没有对于特岗教师的怀孕情形有相关的政策规定。怀孕的情况对于特岗教师是没有其他影响的,同样享受着女职工怀孕所享受的待遇。对于特岗教师,相关的政策规定如下: 1、各设岗县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3、各区县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
1、如果请假是产前检查,则不算事假。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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