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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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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是指一些特定人群享有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公共租赁住房确定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租赁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租赁分配方案公布后,等待对象可以根据租赁分配方案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登记意向。
一、街(镇)、区级审核流程和办理时限1、申请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受理在辖区范围内居住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2、受理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于11月28日至2月10日工作时间至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初审、公示。街(乡、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公示7日(公示范本见附件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经初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并说明退件原因。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 5、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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