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租房退租流程

2020-11-10 557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2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公租房退房流程: 1、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 2、5个工作日内联系承租人,确定验房时间, 3、市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改变原状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同时承租人将钥匙交回。 4、验房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水、电、煤气、太阳能热水、有线电视、网络、管理费结清或销户清单(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同时需要按规定补交租金。 5、验房10个工作起,承租人不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照逾期计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续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扩展资料《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