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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有两种: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有两种: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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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另一方可以行使的权利: 1、请求离婚。配偶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受害方可请求离婚。 2、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和财产赔偿两部分。配偶一方有重婚或他人同居的行为;因不忠行为导致判决离婚,请求人无过错的可以申请赔偿。
1、重婚,是指夫妻一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违法行为。重婚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两个婚姻关系重叠在一起。重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度,严重侵害了配偶另一方的忠实请求权,构成重婚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对于构成重婚罪的,另一方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法院依法处理。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又称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是指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关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约定,在保密期内将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保密范围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围以外使用,或者允许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使用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用人单位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客户名单等。违反约定保密义务者,既可能是与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关系者,也可能是已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但约定保密期未满者。对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的行为,应当责令停止。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即“经营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违反约定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特别严重后果的,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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