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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参建五方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结论。参建五方是...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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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的相关资料,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之后由该部门验收。具体如下所述: 1、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4、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法律依据《建筑法》。
1、分部(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基础)、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2.竣工验收也由上述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相关资料,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然后由部门验收。具体如下:1。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计划,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计划。2、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15个工作日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3、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4、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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