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维持一审判决。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改判。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 3、二审法院说:一审...
1.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没有法律规定限制,法律只确定了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是六个月。 如果一个案子没有特殊情况,两三次开庭就可以了。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法院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法院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针对诉讼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使用原审第三人提供的钢板。为上诉人行右侧锁骨切开复位钢板固定术,术后7个月钢板在体内折断,经被上诉人治疗后骨折已愈合。诉讼中,两被上诉人已提交了有关钢板的经销手续和质量检验报告,并提出质量鉴定要求。上诉人承认钢板在体内已无意义,针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其应取出钢板进行鉴定。现上诉人拒绝取出钢板’故其诉讼请求本法院无法支持,原审法院所做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人民币4 129元,均由上诉人负担 (均已缴纳)。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3人已浏览
1,793人已浏览
714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