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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按照应得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搬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
工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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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基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内容达成协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规定的解释指出:本条的‘客观情况’是指不可抗力或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合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裁员的客观条件。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都适用终止规定,而是工作场所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搬迁可能涉及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地点的变更,如果你原合同没有将工作地明确的话,可能对你要求经济补偿不比较利。而关于公司搬迁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48、用人单位经营地变更,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用人单位在县(市)、区范围内搬迁,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2)用人单位跨县(市)、区搬迁,劳动者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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