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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扣押手机可以拿回来。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
被带到派出所去,不管调查清楚没有,如果手机是涉案物品,则派出所要进行扣押,自然要收手机;如果手机不是涉案物品,则不能收手机,但仍应交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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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1998年5月14日第35号公安部令发布施行)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应当扣押但是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单独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在清单上注明已经拍照或者录像,物品、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物品、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带附卷备查。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扣押期限为30天,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天;刑事案件,扣押至结案。但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并退还原所有者或者原邮电部门和网络服务单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期限为30天,情节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扣押的物品退还当事人。扣押物品需要鉴定、检验、检验的,不包括在扣押期间,但应当通知当事人鉴定、检验、检验时间。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还。第二百一十七条与扣押单位无关的,应当在扣押期间内,但应当通知当通知当事人。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期限的,当有权要求退还。
治安拘捕期释放了,应当返还手机,如果派出所不愿意还手机是违法的。治安拘捕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捕。行政拘捕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背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时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捕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限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限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被拘捕人拘捕期满,拘捕所应当按时解除拘捕,发给解除拘捕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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