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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3-04-25
1.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不能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对于预收款,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时,由于收入未能确认,不能将预缴的税金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对已缴纳的税金,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入当期损益,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取得预收款时先预缴税金,清算时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企业还需要预提一定金额的土地增值税,以避免低估费用和负债、高估利润。预提该部分税金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此处不宜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因为从税法角度讲,纳税义务还没有发生,计入应交税费易引起误解。在这里,计提是根据预缴的税款提取的土地增值税,预提是对超过预缴税款部分提取的土地增值税,实务中计提与预提往往混用。 3.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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