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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
开发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赔付违约金,超过3个月以上未交付,购房者有权退房。开发商房产证迟迟办理不出来超过1年,可以要求退房《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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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里是否有提及违约金,若没有,则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第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第三,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从该三种期限届满起计算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按房款总额的逾期贷款利率(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计算。但是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的规定的违约金的事宜则需安装合同中所规定的计算方法。拓展资料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大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在请求违约赔偿时,如果购房者遇到困难,可以随时向房产纠纷律师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逾期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该按照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没有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数额很难确定的,购房人则可以按照已经付了购房款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计收逾期的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出卖人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分为三种期限: (一)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有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3.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4.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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