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去世人征地补偿款是不能得到的。理由:去世了,在我国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放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具体情况如下: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发放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具体情况如下: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借条本身虽不是财产,却是财产权利的唯一凭证,失去借条就失去主张财产的权利,甚至最终丧失财产所有权。采用暴力手段抢回借条予以销毁,或者直接暴力毁坏都有抢劫的嫌疑。借条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借条是不是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应首先明确它所体现的法律性质。借条虽然不代表所有权关系,但它是代表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财产权利凭据,是据以主张权利的证据,具有与其记载的债权债务等同的经济价值。因而抢劫借条的行为,实际上妨害了债权人主张权利,但并不因此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其次,要看这种财产权利凭据与财产本身的取得与丧失是否有直接关系。虽然从民法角度分析,抢劫借条是一种侵犯债权的行为,但是从刑法上来看,如果丧失借条,债权人就很难恢复自己的权利,合法权利难以实现,因而抢劫借条的行为,对债权人的财产权利也形成实质的侵害。所以也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也符合抢劫罪的客体要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侵犯的不仅是有形财产,更主要的是侵犯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47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