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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至于开庭多长时间有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 2、法...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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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仲裁庭开庭后十五日内,仲裁庭会作出仲裁裁决书。劳动仲裁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应当结案,最长期限不超过六十日。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据此,你提出离职后,单位向你明确表明态度之日,应为双方产生争议之日,申请仲裁的期间应从此日计算。如超过申请期限,你即便起诉至法院,法院也会以此为由不支持你的诉求。
1、劳动仲裁委一般会在四十五天内裁决,最长不超过六十天;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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