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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签就业协议是为了增加自己的毕业生就业率,这个国家是有要求的,达不到的话很多政策优惠就不能享受,所以学校态度还是很强硬的。关于毕业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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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校学生打工不是就业行为,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在校学生打工,在我国只是雇佣关系意义上的劳动者,受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如果用工单位不给报酬,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定要签订劳务协议,而且必须在协议中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发生纠纷时,这些协议可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利证据。
这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你是占有学校的场地,个人投资设备开印刷厂,你给学校交管理费,那么你和学校之间形成的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此时学校和你解除合作,能否得到赔偿,就要看你们当时的约定。第二种,尽管印刷设备是你自己的,印刷厂是学校开的,尽管没有给你发工资,但可能是从印刷厂的利润支付,那么你与学校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此时学校单方解除合同属违法,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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