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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增值税率的13%。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适用16%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0%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税额-收款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销售额。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税额-应纳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80=8000元。 增值税税率为17%,a商品销售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买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额为100*60=6000元(含税),不含税为6000/(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追加价值为8000-5128、21(不能减少6000。6000是含税,不含税)=2871、79元,税率为17%,因此应纳税的增值税额为2871、79*17%=488、20元。但是,税法中不采用这种算法,为了更直观地理解附加价值的部分,税法的正确算法如下 增值税税额=销售税额-进项税额。 =1360-871、79。 =488、21元。 备注: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异为0.01元(488、21-488、20)购买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不含税时差异,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税额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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