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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期限长、偿债率高 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中长期贷款所占的比重较大,且在地方政府债务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偿债率是指当年应偿还的债务本息占财...
1、地方债务一般仅仅指地方政府直接发行的债务。 2、地方性债务一般包括政府担保的债务,事实上其担保的即使不举债也应该财政支持的,之所以政府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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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2013年12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地方债成内地官员政绩考核重要指标,留烂帐离任也究责。地方债券仅仅是地方债务中显性债的一部分。而地方债是一个包含显性负债、隐性负债和地方或有负债的概念。《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第二条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2011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第三条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第四条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1年政府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第五条试点省(市)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建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团。试点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应当是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家。第六条试点省(市)财政厅(局、委)应当与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签署债券承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承销商可以委托其在试点的分支机构代理签署并履行债券承销协议。
特征属于债务责任;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构成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按法定程序及核定预算举借的债务、借入财政周转金等。核算要求根据财政部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分别设置“暂存款”、“与上级往来”、“借入款”、“借入财政周转金”科目,分别核算各项财政负债,运用收付实现制(现金制)原则,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计量。分类可分两类:一类是短期负债,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借入财政周转金等;另一类是长期负债,主要指预算举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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