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情况必须以招标方式转让土地:取得较高转让金并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具体条件的;土地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只有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转让意向。以下情...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协议三种方式。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应当基于实际的使用用途而定,因为土地作用权根据其使用的类型不同,所确定的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在获得土地作用权时,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该土地的使用类型,避免造成认定错误的情况。延伸阅读: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是怎么分类与计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71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