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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1、以广州为例,下载并登录“穗好办”APP,在首页点击“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 2、选择“灵活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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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享受过灵活(弹性)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补贴期满后根据京劳社就发[2007]90号文件规定还可以再次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但需要先将档案转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再次灵活就业后到社保所提出申请。 一、 再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 (一) 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二) 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三) 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实现灵活就业工作满3个月。
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3,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三,就业援助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区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 (二)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户口本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持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低保凭证。 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应在其委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集中申报缴纳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之月起享受。 3,先由申请人垫付,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缴费凭证后,按季度补贴给本人。 五,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政策。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仅能享受一次。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可继续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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