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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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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否可退,需要分情况来说: 1、首先要确认购房合同的效力,如果,应该全部返还。 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3、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那要看你那个购房合同上签订的是哪个定金了,如果是定金,那是不能退的,如果是订金那就可以抵房款和退还了,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2、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3、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它责任的可能;同样的法律规定,不同的运用方法,还是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的。 4、从实践来看,在购房者反悔的情况下,如果稍微懂得一点技巧,还是有可能做到合法地规避《认购书》中的定金罚责条款。 比如说,买方在签订认购书后,虽然内心反悔,但是并不表现出来,仍在约定的时间找开发商协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双方还要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确定,毕竟《认购书》只能确定一些最基本的条款内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要复杂得多。实用法律知识,如果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买方与与开发商怎么商量也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在法律上看,就符合不归责于任何一方情形了,那样就不适用定金条款了,《认购书》解除或失效,定金原数退还。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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