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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支付。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公司注销后,可以向公司股东主张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参考:“清算主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未尽清算责任,或者在企业存在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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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单位不主动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特殊第三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依法清算注销登记的,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院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工伤职工不需要缴纳。办理手续之前已经垫付的,一般在出院时即可在医院结算。不能结算的,可以持有关单据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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