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还有债务的偿还有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六种,分别是:
1、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
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
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名为
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