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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都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如下:1。股东出资缺陷《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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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你朋友依法设立公司、守法经营的情形下,“XX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其个人名下房产以及家属的房产不受追偿。
你的问题现行法规没有相应的规定。你可以: 1、清算组依法负有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清算的法定义务。你说的情况下,清算组成员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清算组是由股东组成的,由股东分担责任。 2、以股东的名义起诉对方。注销后的公司丧失了民事主体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如果公司注销后还有遗留的债权,因原公司已经不存在,也无法以公司的名义行使追索权。 欢迎评价。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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