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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指合伙企业在实现清算条件时进行清算的方式、手段和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分为普通清算程序和特殊清算程序两种清算程序。合伙人或者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组织合伙企业的清算为一般清算,也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或者不能组织清算的,由法定机构指定的,为特殊清算,也称为强制清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 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可以分为二种清算流程,即普通清算流程和特别清算流程。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和营业主体的同时终结。合伙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或因为预定的存续期限已满,或因为合伙人之间产生无法解决的纠纷,或因为合伙的目的未能达到,合伙人无意经营下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宣告中止营业,办理清算手续。合伙清算过程中,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无限连带责任,共同发担经营盈亏。 清算程序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1)变卖企业资产;(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4)分配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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