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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
符合年休假条件的情况下,当年辞职的,可以享受年休假,未安排年休假的,要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具体休假时间及休假工资的按当年应休天数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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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固。
不可以,按照已经工作时间折算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实际已经享受的年休假多余折算天数的,也不扣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带薪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休假期间,员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应视为正常上班,没有扣除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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