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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不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做法,侵犯了你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但由于住房公积金并未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范畴,所...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 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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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缴纳公积金,企业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不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办理,超过日期不办理的,可以依法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在一万到五万之间。 2、以上条款明确表示了企业不缴纳公积金应该承担的后果。假如企业在相关政府单位勒令办理之后不予理会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有关的维权途径与或其他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明,如身份证、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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