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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最新产假规定,具体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男职工陪产假相关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陪产假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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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奖励假:80天男方陪产假:15天注: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 法律规定: 《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州婚假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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