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情形的,本人不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是的。工厂搬迁补偿:1。土地使用权补偿。工业用地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在使用寿命内搬迁的,土地使用权按当地价格参照未使用寿命进行补偿。2、工厂重置费。工厂搬迁到新场地后,需要重置工厂,重置工厂的资金也属于补偿范围。3、停止生产和运营的损失费用。因拆迁而造成企业停止生产和运营损失的具体费用。4、搬迁费用。机械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机械设备,不可移动的机械设备重置为新价格,可移动的机械设备和其他工厂财产搬迁将产生搬迁费用。5、因搬迁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工厂突然搬迁不一定需要补偿员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第一,如果工厂搬迁后员工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在工厂工作,工厂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 第二,如果工厂搬迁后搬迁距离较远,已经搬离现在的城市,如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给予员工补偿;如果工厂在本市近距离搬迁,即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也不需要补偿。 需要补偿的,补偿金按照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9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