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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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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也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根据旧的劳动法,你们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2、如果你们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每工作一年,你们单位需要补偿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还有一个月的提前通知替代金,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但是如果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而不要经济补偿,你们也无能为力;3、对于在公司工作满10年的老员工,合同期限在08年1月1日之后到期的,新的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还不能拒绝。其实还有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一旦他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你们公司也只能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你们公司既想在新的劳动合同生效前就把合同解除又要更能节省本,那基本上是不可能。华为事件现在影响很大,华为就是采取让员工自己辞职,然后给予员工更多的经济补偿的方式。否则你们公司找寻各种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将会面临巨大的诉讼风险和行政职能部门的干预,这是顶风作案了。建议采用双方协商,给予多一些经济补偿的方式。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你自己对照一下,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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