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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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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按以下程序进行:(1)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7天通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和理由,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辩护和质证;(5)听证应制作记录,听证记录应在听证参与者确认后签字或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记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准备阶段:根据听证的相关内容,指定听证公告,包括听证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并向上级领导请示。同意后,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简短会议,对工作进行详细分工,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和听证陈述人。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2、联系安排会场,准备麦克风,制作席卡等详细工作。2、举办阶段: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者的义务等。确定陈述者的发言顺序,发言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应做好记录工作。三、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提交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终决定提供相关依据。
公安机关必须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个人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万元以上罚款;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3、责令停产;4、吊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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