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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是没有所有权去处分的,不能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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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相互理解、相互让步、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利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目的是建造房屋。由于该权利与特定成员的身份有关,具有一定的福利色彩和独家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也不能成为继承的遗产。但由于宅基地往往与房屋不可分割,法律不限制房屋的转让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在房屋转让让和继承的基础上转让和继承;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产分配。
农村兄妹关于宅基地的分割: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以不能进行分割,对宅基地是只有使用权的,所以只能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分割。兄妹之间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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