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包括 1、地基与基础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 6、建筑电气 7、智能建...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清算方法和要求如下:1、通常经过工作认证、工作费用清算、残疾认证等手续,工作认证时填写工作认证申请书,提供初诊证明书、工作人员身份证等资料,建议向当地工作部门收到申请书和资料说明书。2、在工作医疗过程中,请工作人员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作事故,在医院用药时要注意。此时,请注意不要打社会保险卡,采取手工清算程序,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然后进行工作清算。3、一般工作清算为100%。当然,这只是医疗费用,公司必须在停业期间照常支付员工的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4、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工伤保险费用的报销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外地就医的交通费用、需要设备的设备费用、残疾设备的辅助费用、一次性残疾补助金等。
建设施工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申请建设项目标准、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申报缴纳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1、报送材料:(1)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和经过备案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申报单位自备盘拷贝参保报送资料(含《办事指南》、《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申请表》、《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备案名册》)。2、申报地点:市政府服务中心劳动局服务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企业缴纳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委员会建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报送材料:(1)《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登记证》(2)缴费单据。报送参保建设项目工地职工备案名册参保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填报《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备案名册》,并及时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施工工地的职工名册;增、减员时也应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增、减变化职工名册。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同时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向市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及时限(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2、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的材料: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初次治疗、病本、住院病历);(4)位工伤事故报告(包括:受伤时间、地点、受伤部位及治疗情况)。受伤害职工或家属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证明、出勤卡、工作证等);(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本、病历;(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管理局证明)(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受到事故伤害经过有效证明(证人、证言等)。3、工伤认定途径、电话及地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负责市区内中直、省属、市属各类企业(包括中直、省属、市属改制后企业)和三资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区劳动保障局负责:负责对辖区内区属、私营、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1,7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