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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侵犯人恢复土地原状,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
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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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占国有土地或其他土地,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共涉及3个条款,4项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陆续出台的司法解释,也就涉及土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罚。非法占用的土地应当责令退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拆除。此外,还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金额在每平方米30元以下,非法占用土地。对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建造造房屋,无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拆除,但没有罚款。第二,行政处分。非法占用土地的主体主体是政府、部门或者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除行政处罚外,还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十五号令规定:(一)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未经批准或者以欺诈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2)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有谎报、瞒报用地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记过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第三,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占用耕地且数量较大,造成占用耕地大量破坏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什么情况是大量破坏呢?根据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数量较大。大量破坏是指在耕地上实施建筑等非农业建设,严重破坏耕地种植条件。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你可以要求那个村民恢复土地原状,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警方一般不介入这种民事纠纷。是由土地税额的缴纳办法所铭文制定的,任何民事主体都需要遵守,对于那些没有能力缴纳税额的情形,可以向相关的国家机关,提出缓交的请求,对于满足条件的主体,也可以提出减免缴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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