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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拆迁补偿面积没有明确的规定,因地区不同政策有所不同,详情应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通常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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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以上是对大同拆迁房屋过户的回答。
我的房子是84年当时的村主任批的,没有土地使用证,我们这里要拆迁,我的面积421平米,现在拆迁的说,有一户一宅的政策。我和我的独生子儿子一起居住,也是就是两户,因为我公公以前给我的房子还是解放前的老宅基地159平米,我过户给了我儿子,拆迁人说现在每户200平米的是一户一宅。说我儿子有了一宅,要把我33年的房子给我算200平米,剩下的是另建,我的房子盖起33年了,请问怎么办,我是农村户口,当时批我的房子我认为是合法的,可以打官司解决
公房与产权房拆迁时的区别 公房 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国家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 这里所说的公房不包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以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职工已购公有住房。 已购公房 是指本市职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年满18岁以上的同住 成年人工自1994年以来,按照上海市出售公有住房方案购买的公有住 房。除对正、副局级在职干部和校园内、部队营防区域内以及户籍冻 结地区等的已购公房有限制规定外,凡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 证的,均可上市出售。 使用权房 住户对房屋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没有产权,俗称 使用权房。目前使用权房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公有住房;二是以市场价格 租赁单位和私人的房屋。前一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和企事业 单位向居民和职工提供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近一、二年出台的差 价换房的有关办法,主要是针对前一种使用权房,即公有住房。后一 种使用权房完全是市场经济下的租赁行为。 不可售公房 是指根据本市现行房改政策还不能出售给承租居民的公有住房,它主要包括旧式里弄、新式里弄、职工住房等厨房、卫生合用的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园住宅等成套房屋。 单位产权房(或系统产权房) 俗称单产房。是指单位自建或者委托施工单位建设、或者参加联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和其他建筑物。这种房屋一般没有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没有申报商品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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