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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008年前部分,用人单位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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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是雇佣方违反合同,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补偿,劳动法对相关补偿规定了其最低标准,但未规定其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但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于取得的合同补偿金额大于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是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未超过社平工资的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关于劳动合同补偿的最高限额劳动法未作规定,只是需要就超出部分支付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有争议,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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