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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公司确实具有38条情形之一(当然要有证据,实践中最多的没有缴纳社保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其它情形举证会比较困难)的,你可以随时提出...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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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若不赔,申请仲裁。
看你当初的劳动合同里面是如何约定的,你是签了规培合同么还是一般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克扣执照,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而且如果合同对合同履行情况没有约定,主张的违约金不能得到支持的。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不要自离或者主动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先到劳动部门投诉反映单位扣留执照的行为,如果不行再申请劳动仲裁,违约金的话可以先不给,得搞清楚你的情况属不属于违约情形。
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 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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