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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有以下规定: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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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的支付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有1959年的一个规定,各地对此问题一般都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现行劳动法对此问题有福利待遇的规定,规定病假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中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底工资支付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工资标准的80%。 另外,可以上网查查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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