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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一、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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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遣散费用怎么计算的详细内容。首先单位不能无缘无故的遣散正常上班的员工,其次想要遣散也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ask.com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根据你的陈述,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简要分析如下:2015年11月3日前公司仍未设立,依法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工资应当支付,但是双倍工资的起算日期应当从公司登记成立之日的下一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2015年12月4日开始算双倍工资,之前只能算劳动报酬。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考《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第二十二条: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违法犯罪,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其出资人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其中"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作狭义解释,不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其它项目。2、相关案例及报道“公司未登记成立前用工的双倍工资起算点应如何计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不可以拒不支付工资,否则可能会受到劳动部门协同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但是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还要看你实际情况。如果公司达到一定规模,建议设立法务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很多法律问题等到浮现出来必须解决的时候已经无法解除了,如果有法律顾问方面的意向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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