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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拆迁时,被拆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咨询专业人士,了解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同时与政府部门协商。如果谈判失败,应及...
商业拆迁有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地方政府组织的拆迁活动,但是土地征收后的用途是用于商业开发。这种情况,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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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起,法院应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新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法院面临着司法强拆的巨大压力,完全按照上述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执行房屋强拆的任务,显然力不从心,实践效果未必如意,法院有必要进行司法执行方式上的创新,而这有必要有新的司法解释予以规定。人们正拭目以待。在此,提醒被拆迁人,从法律的程序上来讲,在司法强拆的最后阶段提起执行异议,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显然缺少力度。应该及早采取救济措施,越早越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据此,如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违法,你有权拒绝搬迁,并可通过法律途径来依法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s
1、对拆迁决定不服。 2、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 3、对评估结果不服。 4、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怠于履行协议。 5、拆迁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人员的违乱纪、滥用职权行为。 6、因具体的拆迁行为产生的矛盾。基于以上原因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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