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是对保密协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1、职工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这种解除方式适用于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的情形。 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职工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没有支付劳动报酬、没有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职工不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用人单位实施危害职工人身权利的行为,强迫职工从事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等。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的要求员工履行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义务的一种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