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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如下: 1、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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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同时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本款所指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使甲方与其他人相比具有经营优势地位、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方法、程序、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最佳系数、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方案、图纸、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b.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顾客信息、广告策划及计划、经营成果、经济成果、中间计算过程等。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披露、告知、交付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使之公开(包括发表、申请专利等);非为职务的正常需要不得自己使用。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条规定的秘密信息。 3、如乙方在职期间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须预先通知或给予经济补偿金,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如乙方离职后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甲方可直接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弄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7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7)社会保险;第38条第3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这就是理由,至于赔偿的金额,你就得计算一下,你那里的5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每年的基数乘每年单位缴纳的比例,五年加起来就是单位该缴纳的,然后再咨询社保局滞纳金有多少,综合在一起就是赔偿金。附: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必须符合以下要件:第一,单位与劳动者有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约定;第二,单位提供的培训费是有支付凭证的专项培训费用;第三,单位对该劳动者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仅确立了脱产培训服务期制度,学徒学成后立即跳槽的情况比比皆是,公司的内部培训又不属于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对象,单位无法向其主张违约金或要求支付培训费以弥补自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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